2016年8月16日,由内蒙古质监局组织实施,内蒙古计量院起草,内蒙古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验院和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参与起草的《用计算机软件处理检测数据记录格式》地方标准审定会在内蒙古计量院召开。来自内蒙古计算机应用研究院、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内蒙古计量院的专家对标准进行了审定。
审定委员会专家认为《用计算机软件处理检测数据记录格式》地方标准为自治区检验检测领域原始数据记录的计算机处理提供了规范,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一致同意将修改后的《计算机软件处理检测数据记录要求》地方标准及编制说明作为报批稿,报送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